理财规划师二级(技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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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 |
| (2)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 |
| (3)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|
| 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|
| (5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 |
| (6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 |
| (7)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 |
| 理财规划师三级(高师) |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 |
| (2)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。 |
| (3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 |
(4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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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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